鉴于各国律师概念的不同,如果要确认全的律师数量,几乎不太可能。同样,要确认美国律师的数量,也是一件很难的事情。为此,ABA与洛杉矶律协都没有给我十分准确的答案。他们告诉我,全美律师大概有上百万人,如纽约州有11万人,加里福尼亚州有14万人。正确结论与数据是(截至200几年底):95.4万人(不含公司律师)。毫无疑问,本文提供的数据只能作为参考。现在美国律师的人数估计是100万至200万之间。其实,当时统计的这个数据还只是私人律师的数量。据不完全统计,全美百万律师主要分布在八个类别的序列中:
1、私人律师。大概占全部律师的7部分,在外人看来多如牛毛、浩如烟海的美国律师,主要就是指美国的私人律师。
2、议员及助理。美国联邦参议院现有100名参议员,17个常设委员会。而联邦众议院现有435名议员,19个常设委员会。每个常设委员会大约有20名委员(含多数党与少数党)。各常设委员会的工作是对每个议案——提交到国会的法律草案进行调查、听证、论证并提出建议,然后送交讨论和投票。这些工作的准备和协调都是由律师来完成的。据联邦参议院司法委员会的法律顾问介绍,仅为联邦参议院司法委员会主席服务的律师就有25位,在每位参议员的背后,就有1—3位律师为其服务,且不论参众两院1/2到1/3的议员本身就是律师。在州政府,参众两院(仅有内布拉斯加州是一院制)中律师服务的情形大致相似。
3、法官及助理。在美国,没有当过律师而成为法官,几乎是不可想像的事情。美国联邦系统现有法官1200名(其中联邦法院9名、联邦巡回上诉法院331名、联邦地区法院860名)、州法院大约有8万多名。一般来说,每位法官后面有一个司法官办公室。其成员基本上均由律师组成。初步统计,为每位法官工作的律师有5—10名。这类律师约占全美律师的部分。
4、政府律师。现在,美国有94个联邦地区,每个地区的检察官(含检察官和助理检察官,每个地区约有50名)均为政府律师,均由总统任命。同样,各大政府机关均有政府律师(连五角大楼都有人数众多的政府律师)。这部分律师大约占全美律师的部分。
5、公司律师。这是美国律师制度的一大特色,美国各大公司均有自己的法律部,他们只为各大公司服务。当然,随着业务的发展,有些律师甚至不做律师业务,而纷纷当起了CEO。据了解,这部分律师占全美律师的部分。
6、民权律师。美国有一批律师专门为黑人等少数民族和妇女、残疾人等各种人、各色人及受到歧视的弱势群体服务的律师,称之为民权律师,主要由美国联邦司法部民权司负责。这些律师大约占全美律师的部分。
7、兼职律师。这部分律师主要活跃在法律教育界,如哈佛大学法学院着名的德肖微茨教授就是一位久负盛名的律师。这种律师约占全美律师的部分。
8、公益律师。这些律师主要效力于法律援助、环境保护、公共利益的法律服务。这部分律师占全美律师的部分。